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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微点公司遭受瑞星公司陷害的事情,而且报道中提到了江民等多家反病毒公司提供虚假报案,就此江民发表声明回应传闻,声称从未设局陷害微点: 2月17日,相关媒体相继发表了《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以及《杀毒业大丑闻如何炮制? 瑞星行贿多家公司作假》等报道。 对于报道中提及的相关案件,由于目前还在司法审理程序中,从未对外公开,是非曲直法律自有公断,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评论。然而,文中诬陷说“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分别出具了“虚假的病毒暴发”报案材料”,对此,我公司特作严正声明如下: 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一家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的中国知名软件企业,从来没有针对某公司做过虚假的报告和材料,更未提到“微点公司”名字及其涉足相关“微点公司”案件当中。 实际情况事实是,我公司作为国家信息与网络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的技术支持单位,每周、每月例行向有关机关汇报当周、当月的计算机病毒疫情。报告中也从没提及“微点公司”实体单位,也绝非文中所述的“虚假材料”。希望相关媒体本着新闻真实性的根本宗旨,提供相关说法的来源和依据,维护自身作为媒体的公信度。 由于相关媒体的不实报道,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名誉,我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7日 不过有趣的是当年的电视节目“法制进行时”曾播出了“网络安全公司投毒案”这一节目,这家所谓的投毒公司就是微点公司,而当时提供病毒爆发证明的公司就有江民公司,同时提及的还有Symantec等。
链接:中国的电影导演抱着金碗要饭 郑渊洁 经常听到国内导演抱怨,说是中国电影票房赶不上外国电影,原因是没有好的剧本。 其实,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戏剧性的事件最多。《基督山伯爵》和《安娜·卡列妮娜》都是作者根据新闻事件撰写的文学作品。 从昨天的《北京晚报》看到这样的新闻:中国最大的电脑病毒杀毒企业的一位高管辞职两年后,创办了自己的杀毒公司。原公司担心跳槽高管抢生意,编造了跳槽高管成立的新公司先制造电脑病毒再销售杀毒软件的谎言,然后高价贿赂北京市负责计算机安全的警察官员,将跳槽高管刑拘。其他榜上有名的杀毒公司纷纷出具伪证证明那跳槽高管先放毒再卖杀毒软件。现在,经过那被拘高管九死一生的上诉,真想终于大白天下。 这样惊心动魄的故事拍成电影大片,票房能不直冲云霄? 谁拍?我给你当编剧。
3年前,北京警方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称微点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新闻轰动一时。微点公司副总后来被警方关押11个月。日前,真相大白于天下,杀毒软件巨头瑞星公司当时为了扼杀微点这个新生的杀毒公司,请托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通过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的手法陷害竞争对手。于兵已被北京市纪委立案调查,瑞星副总裁赵四章已被批捕。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查获一起造假陷害高科技企业案。昨天《科技日报》刊发了题为“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 的特稿,对此案进行了详细报道。《北京晚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各方,力图还原这桩堪称中国计算机杀毒业界最大的丑闻。 要“铲”竞争对手 3年前,一条题为“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的消息,在北京和地方各大媒体刊出,震惊全国。消息称,“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微点公司)在世界首创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打破了对于计算机病毒全世界只能被动防御的局面。然而,该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消息引起了计算机用户极大的愤慨,众多网民对此予以谴责。案件当事人之一、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也因“网络传播病毒案”被警方逮捕关押11个月。微点公司背上了“防病毒公司传毒”的罪名。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震惊全国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竟是个别执法人员与商业公司联手制造的一起假案。让微点公司横遭不测的正是前文提到的“主动防御病毒软件”。 网监处长受请托 刘旭,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在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两年后,于2005年1月创办了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是该公司计划冲击杀毒市场的新产品。 2005年的中国IT安全市场已经呈现出瑞星一家独大的局面。 据《科技日报》报道,原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于兵,就是在2005年7月初接受了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托,指令他人“铲”了从事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研发业务的东方微点公司。 要阻止微点软件的上市,最有效的就是阻止其取得销售许可证。 由于我国对病毒防治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而要取得销售许可证必须具备企业经营执照、产品备案、公安部指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三个基本条件,其中,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对获得许可证尤为关键。正当微点公司向网监处递交研发备案报告,同时向公安部指定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申请产品检测并为产品上市做各项准备之际,“几个民警来到公司,进行‘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 “2005年7月5日,他们莫名其妙地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我在内的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直至2005年8月30日凌晨,网监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所谓‘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 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封杀了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的上市权利。同年10月21日,“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新闻发布。 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 据《科技日报》报道,2005年8月,于兵部署他人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于兵在听取汇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仍授意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证据材料。 2005年8月27日,为证实从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查到的木马病毒———蠕虫病毒,是从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传播出来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专家论证会。在论证过程中,没有给专家如实提供材料。专家论证后,在于兵授意下,专家意见又被从“基本可以确定”改为“可以确定”。 2005年9月,即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被刑事拘留后,由于缺少报案材料,于兵指使他人到北京另外三家杀毒软件公司做工作,让三家公司分别出具虚假“病毒爆发”报案材料。同时,于兵指使委托由瑞星公司副总裁赵四章推荐的瑞星公司监事为合伙人的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微点副总田亚葵传播病毒案件涉及的有关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评估结论作为认定田亚葵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证据。 于兵等人认定,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四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导致对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而经查,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电话线是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而且,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的四种病毒只发现了三种,而且从未被激活过。 据《科技日报》报道,北京市纪检机关经立案调查,查明“北京东方微点传播计算机病毒案件”是调取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的一起假案。 网监处长被立案调查 2007年5月,刘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得到了高度重视。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因所谓“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被封杀两年半后,获准向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办理产品上市销售前的检测手续。2008年2月,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终于获得被阻挠了近三年的销售许可证。 据《科技日报》报道,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案金额巨大。另据透露,瑞星公司副总裁赵四章已被批捕。 2009年2月7日,微点公司总经理刘旭向记者表示,“正在准备向瑞星公司索赔”。根据微点公司提供的数字,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受阻近三年,使微点公司蒙受直接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 链接:《科技日报》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