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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消息,中国移动总裁王建宙3日宣布,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将认购浦发银行的新股,广东移动将承担收购股票的具体工作。 据悉,中国移动将以约400亿元人民币认购浦发银行20%股权,成为仅次于上海国际集团的第二大股东。通过入股浦发银行,中国移动将进军手机支付领域。 王建宙同时表示,中国移动与浦发银行合作,不排除还会与其它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合作。此外,针对市场上关于“中国移动可能收购腾讯公司”的传闻,王建宙予以否认。 3月3日下午,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移动已就该公司或其子公司可能认购上海浦发银行的新股及与其发展战略合作事宜,与上海浦发银行展开初步协商。 中国移动公告称,目前该公司未能确定何时可达成认购及战略合作事项,并称此交易未必实行。中国移动表示,若干条件实现后将发布认购公告。 公告全文: 本公司已就可能认购上海浦发银行的新股及与其展开战略合作事宜与上海浦发银行展开初步协商。现时本公司未能确定何时可达成认购及战略合作事项,而此交易亦未必实行。本公司同时吁请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宣布本公司已就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可能认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股及与其展开战略合作事宜与上海浦发银行展开初步协商。现时本公司未能确定何时可达成认购及战略合作事项,而此交易亦未必实行。如决定进行认购交易,该等交易很可能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指之须予公佈的交易,须待若干条件实现后(包括取得有关监管机构所有必要之批准),方可作实。 本公司将会在认购条款落实后再作出公布。本公司同时请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 承董事会命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公司秘书黄蕙兰 香港,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
诺基亚与经销商的矛盾持续发酵,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继杭州经销商抗议诺基亚对串货课以重罚,打出要求诺基亚归还血汗钱的横幅后,今天山东诺基亚经销商再度发飙,在济南市场山东通讯城打出《拒卖诺基亚》的条幅。 由于诺基亚对串货课以重罚,引起了各地经销商的普遍不满。在杭州经销商打出要求诺基亚归还血汗钱的条幅之后,今天山东经销商在济南市场的山东通讯城打出《拒卖诺基亚》的条幅,而且把宣誓迅速化为了行动,已经有三十多家档口把诺基亚行货从柜台上撤了下来,拒卖诺基亚手机。山东经销商得到了湖南、上海、河南等地经销商的支持,他们表示要酝酿更大的行动,直到诺基亚做出让步为止。 据经销商透露,鉴于诺基亚给渠道商的利润太低和任务太重,诺基亚在中国市场有60%以上的产品都是通过串货来销售的。观察家认为,如果山东经销商举动引起连锁反应,而诺基亚如果处理不及时,将对其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成绩造成巨大打击。
颇受时尚人士喜爱的iPhone手机迟迟不能进入中国市场,原因之一是商标已被他人注册在先。昨天,北京百世福达知识产权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注册了“i-phone”手机类商标的是北京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记者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对公众开通的网上查询系统,证实了这一消息。记者联系了汉王科技及苹果公司,截至发稿时,双方均未给予最终回应。苹果公司是否会对汉王科技提出行政复议,“i-phone”商标花落谁家,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苹果注册类别留下空白 据记者调查,早在2002年10月,苹果公司就向中国商标局提交了“IPHONE”商标的注册申请,2003年11月21日,该商标核准注册,注册号 3339849。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苹果当时对这件商标只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两项类别,却没有注册电话和移动电话类。 之后,在2004年5月20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针对电话机、手提电话、可视电话等商品申请注册了“i-phone”商标,该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6年10月到2016年10月。根据国际通用的商标注册原则,同一群组里的近似商标多半会被否决。即使苹果再以 “iPhone”“Iphone”“IPHONE”“iPHONE”“I-phone”等其他形式申请商标,获批的可能性也不大。 苹果拿回商标至少需三年 百世福达知识产权公司负责人王浩向记者介绍,汉王公司的i-phone商标一旦注册,苹果公司的iPhone电话就成了侵权产品。因此,苹果公司在2006年9月商标公告后3个月的异议期内提出了异议,但2009年3月,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异议复审裁定,汉王公司的i-phone予以注册。 现在,苹果的iPhone如果想进军中国市场,要么改名,要么获得汉王公司的许可,否则,苹果公司将陷入商标侵权风险。从理论上讲,苹果公司还可以对上述裁定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到北京高院。业内人士判断,如果走这条路,至少也需要四五年时间。而最快的解决方式,是汉王主动撤销i- phone商标,但要申请撤销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至少需要3年时间。 以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起家的汉王科技是否有“抢注”嫌疑?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律师告诉记者,不能这样简单下结论。因为在2004年汉王注册“i-phone”商标时,苹果公司尚未开展手机业务。商标专用权要遵循“注册在先”原则,汉王的确注册在先。此外,即使当时苹果已开展了手机业务,如果当时知名度不高,产品还没有形成消费群体,也不能算侵权抢注。 王浩表示,苹果公司能不能在案件上获胜,很大程度取决于其能否证明其iPhone在2004年5月20日前已经在中国具有较高知名度。 汉王注册行为合法不合理 据了解,知名商标被抢注,在全球范围内非常普遍。比如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公司成立后1年,“索爱”商标被广州的一位自然人注册。经过4年的诉讼讨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索爱是索尼爱立信的简称,终审判决索尼爱立信永失“索爱”商标。而联想几年前花费巨资更换“Legend”为 “levono”标志,也是因为全球很多国家已经广泛注册了“Legend”商标,如不换标将影响联想的全球化步伐。记者查询发现,就在昨天,北京一家生产“番茄红素”营养品的安格德科技发展公司还注册了“剑桥大学”商标。 商标是企业拥有的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商标抢注手段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很多企业注册的商标合法不合理,虽然符合商业利益却于道德层面有损。业内人士表示,今后,任何企业都必须将“商标权”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手段之一。否则,很可能出现像苹果公司这样的情况,当初少注册一个商标种类,却影响了自己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
最近诺基亚经销商在长沙集体声讨诺基亚“霸权行径”的会议上,历数了诺基亚的种种“罪状”。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爆料诺基亚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经销商反映诺基亚对渠道商串货罚款很重,而且“收款不开具发票”。“收款不开具发票”的潜台词就是偷税漏税。作为跨国企业,诺基亚不可能不知道“收取罚款,不开具发票”意味着偷税漏税。所以,观察家认为,诺基亚偷税漏税甚至是在明知故犯。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诺基亚比较强势,渠道商的单机利润微薄,为多赚点利润,经销商不得不串货赚取地域性差价。所以,诺基亚的经销商串货现象比较严重,而诺基亚对串货处罚从来是不留情面的。如此推算,一年下来,诺基亚对经销商串货行为收取的罚款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这正是激起经销商普遍不满,揭竿而起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如果经销商所言不虚,诺基亚就存在较为严重的偷税漏税问题。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仅2008年,诺基亚串货罚款收入就高达2-4 亿元。 在经营活动中,对收入往来开出发票,是每个企业公民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标准。理所当然,诺基亚对串货问题向经销商收取的罚款,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活动之一,不应该排除在企业正常收支之外。而诺基亚为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对串货罚款不开具发票呢?一位税务工作者给了记者答案:罚款是营业外收入,起征点很高。 北京朝阳区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务工作者明确告诉记者,如果诺基亚经销商所反应的情况属实,那诺基亚就存在明显的偷税漏税行为。观察家甚至认为,经销商所披露的诺基亚偷税漏税行为,可能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 一位律师就诺基亚“收到罚款,不开具发票”的行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企业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降低成本的方式很多,不应该不择手段,明目张胆地用偷税漏税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无论是哪个企业,都应该遵守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